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相关材料公示
副标题: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相关材料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一、 项目自主验收情况
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提交了《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委托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杨凌)编制了《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1年11月19日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和相关主管单位等代表查看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二、验收结论
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工程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及布局合理,达到了设计标准。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三、征询公众意见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健,电话13991897058
邮箱:122543309@qq.com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9号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杨凌)
联系人:李永红,电话13484598011
邮箱:88154186@qq.com
单位地址:陕西杨凌西农路28号
五、附件
1.《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工程水保设施验收报告》
3.《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工程水保设施验收报告(附件集)》
4.《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太白至凤县(陕甘界)公路工程水保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