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环江油田71.65万吨(甘肃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公示
副标题: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水利部办公厅 办水保[2018]133号),2020年8月29日,由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组织,主持召开了环江油田71.65万吨(甘肃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进行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建设单位或者验收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联系人及电话:俱炜农 18152260170
验收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杨凌)
联系人及电话:卜崇峰 15902983075
附件: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环江油田71.65万吨(甘肃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