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副标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一、项目自主验收情况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提交了《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委托水利部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杨凌)编制了《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5年1月20日组织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等单位代表查看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二、验收结论
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及布局合理,达到了设计标准。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复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征询公众意见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旭斌,电话17792352084
地址:陕西延安黄龙县水磨坊葛洲坝延黄高速运营中心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利部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杨凌)
联系人:李永红,电话13484598011
单位地址:陕西杨凌西农路28号
附件:
1.《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支撑材料1)_部分1
4.《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支撑材料1)_部分2
5.《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支撑材料1)_部分3
6.《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支撑材料1)_部分4
7.《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支撑材料1)_部分5
8.《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支撑材料1)_部分6
9.《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支撑材料1)_部分7
10.《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支撑材料1)_部分8
11.《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G65E)延长至黄龙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支撑材料1)_部分9